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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医药全产业链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西昌市人民政府、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或“丙方”)签订的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事项由三方及/或其授权下属单位经各自有关流程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方能生效,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图】
2. 因本协议是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业务协议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协议签署概况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三九”“公司”或“乙方”)于 2022年 12月28日与西昌市人民政府(简称 “甲方”)、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新能源”或“丙方”)于线上签署了《中医药全产业链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西昌市人民政府为推动中医药全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根据中医药生物制药产业发展建设规划,拟引进公司及华润新能源在凉山州投资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包括在西昌市投资建设中医药产业园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充分发挥其品牌、技术、渠道、平台等优势。其中,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 15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华润三九控股股东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新能源与公司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润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华润新能源共同对外投资将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由三方及/或其授权下属单位经各自有关流程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方能生效,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西昌市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西昌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西昌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二)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政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包括投资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深南东路 5001号华润大厦 2201。
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公司与华润新能源未发生类似交易。
2. 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华润新能源 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54.6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5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66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2.01亿元。华润新能源经营状况正常,具备较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
甲方为推动中医药全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根据中医药生物制药产业发展建设规划,拟引进乙方、丙方在凉山州投资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包括在西昌市投资建设中医药产业园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充分发挥品牌、技术、渠道、平台等优势。
为支持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落地,按新能源“1+N”综合开发模式,甲方同意推动凉山州人民政府向乙方及/或乙方指定的丙方配置新能源发电项目,由乙方及/或丙方进行开发。
以上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及新能源发电项目统称合作项目。
1. 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
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初步规划分三期建设,包括:在凉山州开展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利用光伏产业用地推广GAP标准中药种养殖基地,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业园区;打造中药饮片冻干炮制生产基地、开发“药食同源”中药健康产品等项目,丰富凉山中医药产业结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期总投资额预计分别为人民币7亿元、4亿元、4亿元。
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具体项目规模及面积按规划报建批准及实际建设投入为准。
2. 新能源项目
西昌市人民政府协调并推动凉山州人民政府通过竞争性配置等相关流程,支持乙方及/或丙方获得相应的新能源项目指标。
在本协议签订后60天内,乙、丙双方应在西昌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开展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甲、乙、丙三方合作的基础,是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事项由三方及/或其授权下属单位经各自有关流程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才能生效,并由授权下属单位具体执行。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终止,应经甲、乙、丙三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及相关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或文件,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三)其他
如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华润三九与华润新能源共同投资建设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利于公司完善中药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在中药产业上游核心竞争能力,强化公司中药产业技术优势,符合公司中药全产业链发展规划。
2. 本协议为三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达成的共识,具体合作事项由三方及/或其授权下属单位经各自有关流程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方能生效,具体业务协议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未来随着三方业务合作的开展,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 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三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达成的共识,具体合作事项由三方及/或其授权下属单位经各自有关流程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方能生效,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是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业务协议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自 2019年 12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披露过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 备查文件
《中医药全产业链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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