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5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张亮)开学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全方面清洁、消毒;中小学集中用餐,相关负责人应陪餐。开学在即,5日获悉,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此举是为了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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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全方面清洁消毒
按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配合区教育局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在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各类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在开学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工具用具、设施设备进行全方面检修和清扫、清洁、消毒;要对存储的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过期变质、感官异常、来源不明的产品进行及时清理等。
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落实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据了解,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该《规定》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
陪餐人员应当对饭菜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老师、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饭菜质量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
这些食品不采购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内食品超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
重点检查食品、原料来源是否为正规渠道,是否感官性状正常且处于保质期内;加工过程是否做到生熟分开,规范操作;餐用具的清洗消毒过程是否规范,执行的消毒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对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现场快检,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和水平,不得采购及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严密防控学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编辑:邓腊秀】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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