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维权”“代理投诉”为幌子,表面上协助消费者维权,实则通过收取高额代理费、缠诉弄访,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资料图】
案例一
李四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两年后,李四因家人生病,准备退保,被告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提前退保会损失1万元,但是可以将李四的特殊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申请。
之后,李四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代理退保”的广告,称可以代理“全额退保”,代理先收取500元,如果全额退保成功,再收取20%的“手续费”,同时要求李四签署“全权”代理协议,并要求其不得就投诉问题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由公司全权处理。
代理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并索要双倍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法院未支持李四诉求。历时半年,李四维权失败,还损失了代理费、诉讼费共计上千元,也失去了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的机会。
案例二
张三由于收入减少,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的5万元,造成信用卡逾期。张三想向银行申请分期还款,银行受理后,帮助张三制定了较为合理的还款方案。
张三同事得知后向其推荐了一个私人微信号,此人号称可以帮助张三向银行维权,将欠款分成360期,并免除张三的利息和手续费,只需缴纳1000元“代理费”,他还指导张三“如何躲避欠款催收”“如何进行以贷养贷”。
张三按照“微信号”的指导,提供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缴纳了“代理费”,然后签订了代理维权协议。一个月后,张三发现因自己未按期还款,逾期记录上了征信系统,利息和手续费也没有免除。
案例中的李四和张三,在面对问题时,没有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选择了轻信“代理维权”,最后不仅本身诉求没有实现,反而损失钱财,对自己的征信造成了影响。
郑州银行温馨提醒
消费者应当理性维权,对因自身问题导致的债务问题、征信问题,应当通过守法守规的渠道去反映、去解决,而非“病急乱投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去处理。消费者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同金融机构协商,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不可被非法“代理维权”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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